国家发改委近日发文称,今年上半年该委会同有关方面积极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牵头开展对外合作。与哈萨克斯坦开展产能合作试点,形成了早期收获项目清单,包含48个项目,金额达303亿美元,签署28项合作文件,协议总金额超过230亿美元。截至目前,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对外开展产能合作的国家已达12个。今年上半年,我国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达560亿美元,同比增长29.2%。
二是国家出台支持政策。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的指导意见》,系统提出了钢铁、有色、建材、铁路、电力、化工、轻纺、汽车、通信、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船舶和海洋工程等12个重点领域的主要任务,从合作机制、管理协调机制等18个方面全面部署了相关政策措施。
三是建立委省协同机制。与河北省签署合作协议,建立首个产能合作委省协同机制,将河北省作为产能合作示范省,在建设多双边合作机制、制定产能合作规划、争取金融机构融资支持、设立产能合作基金等方面对河北省予以支持。双方确定,河北省企业在南非、塞尔维亚等国家的钢铁、水泥、光伏、玻璃等领域13个项目,将作为首批产能合作重点项目由国家发改委协调推动。
四是主动做好政策阐释。为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国家发改委及时通报产能合作有关政策信息,主动阐释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合作理念,积极推介我国优势产业和装备。先后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吹风会等形式,全面介绍上述《指导意见》以及产能合作进展情况。
五是各地务实推进产能合作。在河北、辽宁、黑龙江、山东等多个省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同时集中为企业提供综合服务,着力推进重大合作项目。
六是企业主导推进产能合作。企业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不断拓展对外合作方式,创新商业运作模式,积极主动开展产能合作。主要以“以大带小”、“行业结盟”、“央地联合”、“借力国际资本”、“依托园区集聚式”等方式,推动企业“走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