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日前经过集中评定、综合评比,确定全国7个园区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包头稀土高新区位列其中,成为自治区首家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
近年来,包头稀土高新区逐步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管理体系,在激励知识产权创造、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优化知识产权服务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申请量稳步增长。2014年有效专利数量达2913件,其中发明专利数占包头市发明专利数的75%以上。
据了解,自2005年以来,包头稀土高新区共培育了38家知识产权试点企业,其中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6家,省级知识产权试点企业15家。建立专题数据库企业8家,完成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告企业10家。同时,有4家企业还成为内蒙古首批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试点企业。
成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后,包头稀土高新区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这一平台,不断扩大知识产权影响力,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