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维护县域稀土矿业秩序,有效遏制无证非法开采违法行为,大余县矿管局紧密结合县域实际,未雨绸缪,惩防并举,积极做好新常态下稀土资源日常监督管理。
一是领导责任到位。每年年初,县政府与全县11个乡镇、9个相关部门签订《大余县维护稀土矿业秩序责任状》,明确各乡镇(部门)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将稀土矿业秩序维护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细化责任内容,明确责任追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
二是宣传教育到位。在县城主要街道、乡镇集市和省际交界地段悬挂稀土整治宣传标语、张贴通告,利用流动宣传车、制作案例展板等方式,积极宣传非法开采稀土的危害性,提高群众对稀土监管工作的认识,发动社会各界积极举报稀土违法违规行为,做到群策群防。
三是制度落实到位。建立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动态巡查监管责任体系,共聘请11名乡镇稀土协管员,按照“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要求,狠抓县内5个稀土资源乡镇日常监管,实现动态化巡查,常态化监管,既抓事前防范,又抓事后惩治,惩防并举,狠抓制度末端落实。
四是联合执法到位。认真贯彻落实《赣粤两省关于共同构建省际矿产资源联合执法机制的意见》,加大该县与广东南雄、仁化等赣粤省际“插花地带”巡查监管力度,坚持两地矿管(国土)部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分析执法形势,及时通报执法监察动态,实现边界“一地投诉、多地执法”。在办理跨省矿产资源案件时,实行“边界开采共同抓、处理问题再分家”的模式,始终保持对稀土监管高压打击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