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全国两会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强调,“要打好节能减排和环境治理的攻坚战。”
2015年对于中国的环境保护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既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新环保法实施的元年,也将是环保政策密集出台的一年,以及节能环保产业迈向新兴支柱性产业的开局之年。
3月12日,由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北京环境交易所和北京绿色金融协会联合主办了“2015年两会代表论绿色金融与可持续发展座谈会”,主要探讨在经济和环保都步入新常态下如何通过市场手段助力铁腕治污。
中国正在面临一场远比制造业或者房地产泡沫破裂更加严重的问题,即环境问题。在环境治理方面,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民建中央副主席辜胜阻表示,“中国环境治理应该双轮驱动,一个轮子是法制化,即靠良法实现善治,另一个轮子是市场化。”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科所原所长贾康认为,铁腕之外的经济杠杆在治污方面有可能产生全面、持续、内生的制度效应。
贾康共带来五份提案参加两会,其中一份提案建议加快环境税的立法进程,他表示,费改税完成以后,还要后续研究碳税的相关经验和可行性。另外还有一个提案建议国家减排目标明确列入机动车排污减排。
除重点区域外,欠发达地区的环境治理工作也已刻不容缓。全国政协委员、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梅兴保建议,京津冀一体化的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在环境的保护治理和公共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方面,应该把内蒙古和山西的部分地区考虑在内,至少作为一个观察员的身份参与其中,而且让他们的部分地区实行京津冀一体化的政策,比如京津冀要设立开发银行等,应该在服务的对象和发展的方向上兼顾这些地方。此外,他还强调农村的环境治理以及与此相联系的绿色金融要抓紧制定一些应对措施。
金融创新与技术创新并举
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税务总局原副局长许善达指出,环境治理中的一个关键问题是缺乏对污染收益与治污责任的经济学认定。他建议,经济学家与环保学家合作,将社会和环境中的各种主体的受损和受益进行科学、全面的分析和认定,以更有效地落实污染治理的责任。
同时,他指出中国的污染治理单靠政府出资是无法实现的,因此,必须提高杠杆率,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开发新的衍生品。辜胜阻认为,推动绿色金融的过程中,还要建立和完善对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机制。
中国节能服务委员会主任、北京神雾集团董事长吴道洪认为,污染问题的根本解决之道是技术创新,彻底消灭落后的工艺。广东东莞水务投资集团董事长邓伟斌表示,目前中国的环境技术还缺三化,标准化、集成化、规模化,这三个化在未来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把高效和境外先进的技术进行吸收转化。
对此,政协委员、仁创科技集团董事长秦昇益指出,环境治理不仅要技术创新,产业化,还需要自身商业模式的创新,以及相应的金融创新配套。对此,他建议扩大无形资产知识产权专利的银行抵押贷款的力度。
民营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已并非新鲜话题,广东东莞水务投资集团董事长邓伟斌表示,目前,可以用一些基金证券化以及新三板的方式来打通企业众筹实现科技创新的能力。从新三板挂牌企业来看,2014年节能环保的挂牌企业大约是137家,占整个新三板的比例只有9%。
世界经济论坛在2013年统计,到2030年,绿色金融每年需要增加相当于全球GDP的1.5%,今年的预算报告,节能环保安排了2000多亿。
在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国家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清华大学原常务副校长何建坤表示,中美联合声明中,到2030年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要达到峰值,非化石能源比例达到20%左右。这是一个非常大的经济新增长点和资金的新需求。
他进一步说,“非化石能源目标若通过电力来实现,大概需要有13亿千瓦的可再生能源装机。而2014年,整个中国的装机容量为12.5亿千瓦,也就是说中国还要再建一个与现有规模相当的非化石能源装机容量,这一目标需要10万亿左右的投资。”
而中国经济增速换挡,他认为对于环保及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是利弊共存。一方面,投资规模增速将随之放缓,意味着水泥、钢铁等高耗能的原材料产品的需求增长放缓。预计“十三五”期间,钢铁、铝、铜、水泥、陶瓷、平板玻璃等高耗能产业都可以在2020年左右或者2020年之前达到峰值,这就意味着能源的消费会放缓。这为绿色增长提供了时机。另一方面,过去总的能源需求量比较大,可再生能源发展,煤炭也在发展,对过剩产能的消化将会带来负面影响。
何建坤指出,高耗能产业必须加快转型,而不是寻找新出路。经济转型需要大力发展新的低碳、环保技术,而投资的转向需要新的机制创新来撬动社会资本。他举例解释,英国绿色银行用有限的资金对可再生能源和绿色环保领域进行深入调查研究,选定项目,采取少投钱,多担责,引入民间资本,且民间资本少承担风险。
培育技术市场方面,他认为,一方面可再生能源企业自身技术创新,降低成本。另一个方面,煤电、化石能源发电,污染和排放的外部性成本内部化。随着发展,碳价会越来越高,对绿色投资的激励也会越大。虽然目前可再生能源还处在高成本、低回报率的阶段,但度过这个阶段先发优势就会释放。
聚焦“碳排放权交易”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2015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扩大碳排放权交易试点。
2014年,7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全部上线运行,其中5个试点已经历首年履约,且总体运行比较平稳,从法制建设、机制建设、规则制定与完善、MRV能力建设、金融产品创新等方面,立足于本地实际,为全国建立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按照国家发改委的部署,力争2016年夏季建立全国统一的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从制度建设来看,目前只有以国家发改委令形式下发的《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且相关配套细则缺失。
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可持续发展研究组组长王毅指出,从立法的进程来看,气候变化立法现在还在国务院层面,国务院委托发改委来做,今年年底才可能上委办的会议讨论,然后从法制办再到国务院都需要时间,因此应对气候变化立法按照最理想的进度最快也要明年上全国人大常委会。
王毅认为,中国碳市场建设关乎国际碳市成败,中国碳市要走得更稳妥,必须在制度建设上加一把力。因此,他建议将制定和实施碳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纳入“十三五”规划,使其成为约束性指标。只有明确了碳排放总量才可能提供长期稳定的价格信号,把碳作为一种新的“资产”进行管理,这将为未来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和产业发展的机会。
目前,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的受控企业总计约2000家,全国统一碳市开启预计规模在万家左右。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原总裁梅兴保建议,在加快推进碳排放权交易的过程中,国企、央企应成为重点,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碳排放交易实施过程中的带头作用。
目前,碳市建设对控排企业的纳入基本遵循“抓大放小”的原则,何建坤表示,一般的碳市场都包含本地区碳排放量的一半左右,欧盟也是如此,碳交易抓大放小,但治污和减排不能抓大放小。
他建议,发挥补偿机制的作用,推进金融创新,带动生产和消费观念的转变,形成大众减排的新风尚。他认为,节能环保服务公司应进入,并整合个体微量或小量减排,通过补偿机制激励民众节能减排实践。对此,邓伟斌表示,针对个人参与,实现碳普惠,可以参考网络化、众筹等手段。
贾康认为,绿色金融其实必须结合政策金融来理解,应该体系化地研究整个金融体系里面哪些因素会调动起来,哪些政策性机制可以和我们所追求的目标去形成匹配关系。他强度特别是直接跟市场机制对接的碳排放权交易,一旦发展起来,就可能实现从追赶到赶超的后发优势。
对此,全国政协委员、中央财经大学教授贺强在两会期间提交了一份关于碳期货的提案,建议在2016年启动全国性碳现货市场的同时,启动碳期货市场试点。他认为,碳市场应该是多层次的,碳期货可以规避碳交易的风险,也可以起到价格发现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