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一轮混改大潮下,传统产业国企如何散发新的活力是每一个决策者都在思考的问题。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有序”替代了以往的“积极”,并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上年内改革工作案头。这是国企国资改革或放缓步伐的信号?还是今年的思路将针对问题,符合实际地推进改革,以实际效益赢得显著效果?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深化国企国资改革的七项任务,对于改革力度和方向上,措辞较以往有所变化。
如在发展混合所有制上,“有序”替代了以往的“积极”,并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上年内改革工作案头,因此有观点称国企国资改革或放缓步伐。不过,中国企业改革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李锦却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些措辞之变,显示出在今年的改革思路将是针对问题,符合实际地推进国企国资改革,举措落入实处方有效果。
尽管两会前诸多言论揣测国资体制改革或会分拆国资委的现有职能,国务发展研究中心甚至有课题提出“3年建机制,3年完善管理体系”的国资改革两步走方案,但在政府工作报告,涉及国资体制改革的内容措辞有变,反倒是两度提及效益,“显然这是一场以效益为落脚点的改革。”李锦表示。
年内七项任务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表示,深化国企国资改革作为2015年重要工作之一,今年年内将着重解决七项任务:分类推进改革,进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运营公司试点,有序实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电力、油气等体制改革,多渠道解决企业办社会负担和历史遗留问题,改革和健全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李锦认为,将“分类推进改革”放在基础与前提的位置,使得分类问题显得更加突出。研究和界定不同国有企业的功能,就是明确国有企业、国有资本在国民经济中承担的使命和作用,进而厘清企业战略定位、发展目标和深化改革的方向,这对于有针对性地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调整、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实施国有企业分类监管具有重要意义。
接近国资委的相关人士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透露,国企改革“1+N”顶层设计方案中,交由国资委负责的两大方案已经完成,其中一个便是分类改革,即根据国有企业所处不同行业或领域、不同业务属性、不同目标责任、不同市场地位进行科学分类。在准确界定企业功能的基础上,针对不同类型企业实施分类改革,增强改革考核的导向性和针对性。
上述人士认为,分类改革是当前做得最成熟的一套方案,即使今年6月份之前顶层设计方案出不来,分类改革仍有可能会最先披露。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以往涉及垄断或半垄断的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的改革,政府文件会将七个领域一起提出。而在2015年的工作报告中仅突出电力、油气的体制改革,“表明成熟一项落实一项,哪个地方条件成熟,就先解决哪个地方。”
李锦表示,去年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必须从国家发展和安全的战略高度,审时度势,借势而为,找到顺应能源大势之道。特别提出抓紧制定电力油气改革方案,推动能源体制革命,要还原能源商品属性,构建有效竞争的市场结构和市场体系,形成主要由市场决定能源价格的机制,转变政府对能源的监管方式,建立健全能源法治体系。显然,能源改革到2020年要基本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能源市场体系,在今年将会有较大的动作出来。
此外,之所以要多渠道解决企业办社会负担和历史遗留问题,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是因为与外企和民企不同。国企面临着历史遗留的各种社会负担问题,如许多国企还有自己的学校、医院;职工进入国企工作后,企业就负责职工工资、看病、养老等。新的国资监管体系逐步建立完善,有效解决了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等“政府办企业”问题。但少数地方国企和中央企业有待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仍然较多。
李锦认为,正因为这些问题的存在,国有企业还不能完全平等地参与市场竞争。国企难以“轻装上阵”,若为企业卸掉这些“包袱”,不仅需要非常大的改革成本,还要兼顾好各方面的利益,特别是要做好员工安置工作,保障职工合法权益。
改革和健全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则是今年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一大重点。李锦表示,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表述后面,是改革和健全企业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指向性非常明显”。
由于这项改革是企业经营者,而不是所有者,因此不牵涉所有权改革问题,而是指包括职业经理人在内的经营者,包括管理人员、科技人员与一线职工。今年央企负责人薪酬改革方案正式实施,首批涉及72家央企共200多位负责人。但是企业经营者则是另一群体,他们的薪酬激励机制该如何解决,李锦认为今年可能会有突破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