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湖南省环保厅官网发布《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2014年度实施方案》(下简称为《方案》),明确提出“到2014年底,全省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相比2012年有所下降,其中,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指标比2012年下降2%。”
《方案》要求,今年湖南省范围内原则上不再审批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长株潭三市城市规划区严格控制新上火电、焦化、有色、石化等行业中的高污染项目,并在2014年底前,完成竹埠港地区化工企业的淘汰退出,逐步启动清水塘区域、湘钢、涟钢等重污染企业的转型升级、绿色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