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蒙古或取消有色金属等战略性行业外资所有权限制

   2013-09-03 华尔街日报
46
核心提示:蒙古可能取消已实施一年的针对战略性行业外资所有权的法律限制,其中包括采矿业。目前蒙古正力争扭转包括资源行业民粹主义及全球

蒙古可能取消已实施一年的针对战略性行业外资所有权的法律限制,其中包括采矿业。目前蒙古正力争扭转包括资源行业民粹主义及全球大宗商品价格下跌对该国经济的不利影响。

一位蒙古高级官员表示,蒙古议会可能会在今年12月末就上述提议做出决定。此前,在众多外国买家争相购买蒙古能源及矿业资产之际,蒙古颁布了相关法律,以维护国家利益。但上述提议凸显出了自相关法令颁布以来蒙古的境况已今非昔比。近几年来,蒙古的刚刚崛起的能源和矿产业吸引了中国、澳大利亚和其他地区企业的强烈兴趣。

不过,即使上述提议获批,蒙古政府也将会密切审查涉及政府控股企业的交易,例如中国的大型国企。

根据该提议,蒙古政府将降低外国投资者涉足矿业、电讯和金融等战略行业的门槛。

蒙古矿业部(Ministry of Mining)负责战略性政策和规划的官员Otgochuluu Chuluuntseren周三在接受采访时称,该国将力争削减《战略实体外资投资法》(Strategic Entities Foreign Investment Law)的内容,将对投资法进行修改,今后将不再区分外国和国内投资者。根据这项去年5月份颁布的法律,海外投资者若想在蒙古的战略性行业企业中持有33%或更多股权,只要交易金额超过7,500万美元,就必须获得蒙古政府的批准。若是希望获得49%或更多股权,就需要获得议会批准。如果蒙古政府批准了法律修订方案,这些限制就将被废除。

不过,蒙古仍计划效仿澳大利亚的外商投资审核委员会(Foreign Investment Review Board),设立一个官方监管机构,对有政府背景的海外投资者进行特殊审核。这表明蒙古政府对于战略性行业的担忧并没有完全放松。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