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工商联会表示,他们支持对14种矿产品征收20%的税收,但希望政府可以给予更多时间让未完成所有手续的企业进行调整。
14种矿产品为:铜、金、银、锡、铅、铬、铝土矿、钼、铂、铁矿、铁沙、镍、锰和锑。
印尼能矿部5月4日会议宣布从5月7日开始,矿企不能出口14种原矿,除非完成两项部门条例中规定的多项细则条件。根据5.4会议文件及后续印尼官网公告,矿企需要满足的基本条件为:保证IUP清晰规范(申请批准流程符合2009矿产煤炭法的法律规定);缴纳需交税款和非税收费用;上交一份是否修建冶炼厂的详尽计划书;同意2014年完全禁止原矿出口。
印尼工商联会副主席Natsir Mansyur说,仍有很多企业在忙着为满足这些条件而做准备,他们希望政府不要直接退回这些仍在积极筹备手续企业的出口申请。希望政府可以给他们3—4个月的宽裕时间,让他们完成所有的条件。另外,政府应该保证IUP清洁规范状态的考核评估过程快速、有效率。
Natsir称,印尼政府对矿业的财政目标为2700亿美元,如果上述企业不能正常出口,那么国家将可能遭遇180亿美元的损失,财政目标也将难以完成。
据印尼媒体报道,截止5月7日,782家持有IUP准字的矿企中,283家已经收到了清洁规范的评估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