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能源矿业部日前表示,将于今年5月6日前颁布新的矿业投资及矿产品出口条例,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有3个:一是重申根据2012年第24号政府条例,外国矿业公司在投产后的5年至10年中,必须分阶段向印尼政府或本地合作伙伴转让至少51%的股权,外国企业持股不得超过49%;二是为了减少原煤和矿石出口,提高相关产品的出口附加值,所有煤炭和矿务企业最迟在2014年5月6日前完全停止出口原煤和矿石;三是大幅提高原煤和矿石的出口税,计划今年出口税为25%,但暂时执行15%的税率,明年则提高到50%。
近年随着经济整体快速复苏,印尼矿产业发展迅速并为国民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经过10多年的努力,印尼在2006年成为全世界最大的煤炭出口国。2006年至2009年,印尼的煤炭产量分别为1.83亿吨、2.15亿吨、2.4亿吨和2.54亿吨,年产量居世界第七位,其中78%的产量用于出口。2010年,印尼煤炭产量为3.25亿吨,其中2.65亿吨用于出口,创汇187.3亿美元。2011年,印尼煤炭产量估计为3.50亿吨,而出口量估计为2.70亿吨至2.85亿吨。此外,印尼矿产丰富,其中已探明镍矿储量10亿吨,居世界第五位;探明锡储量80万吨,居世界第四位。近年来,印尼矿业吸引了大量的国内外投资,其中仅今年第一季度外资就达11亿美元。
印尼政府表示,严控矿业投资和矿产品出口,是为了保护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拉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增加中央和地方税收,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并提升民众生活水平。
然而,印尼煤炭和矿产企业界则对此持有异议。他们认为,印尼政府计划大幅提高原煤和矿石出口税的做法不妥,因为相关企业在矿区建设和开采前已经缴纳了巨额税费,加上矿业生产周期长,若再追加15%至50%的出口税,势必加大生产成本和加工成本,造成部分企业资金链断裂,对刚刚进入发展快车道的印尼矿产业造成沉重打击,进而影响经济复苏步伐。
此间业内人士还认为,即将颁布的新矿业法将外国投资者股权限制在49%之内的条款也值得商榷。新矿业法规定,目前持有印尼矿山完全控股权的外国投资者,必须在6年内将20%的股权出售给当地投资者,在第7年以前必须出售至少30%的股权给当地投资者,第8年必须售出至少37%,第9年为44%,第10年为51%。而此前外资可控股权最高可达80%。这意味着,一旦新条例颁布实施,外国投资很可能望而却步。
业内人士指出,为保护资源、提高出口产品附加值以及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印尼对矿业投资及矿产品出口采取更加严格措施的初衷是可以理解的,但在说服已经投资生产的国内外企业与政府重新签订合同、顺利执行新的出口税收政策、稳妥保护企业利益、兑现保护外国投资承诺并继续吸引更多外国投资等问题上,印尼还有很多事情要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