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木子
2月1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财政部等12部门发布《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18条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具体措施。
《通知》包括:加强对银行支持制造业发展的考核约束;做好铁矿石、化肥等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保供稳价,进一步强化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监管,加强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支持企业投资开发铁矿、铜矿等国内具备资源条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矿产开发项目;推动废钢、废有色金属、废纸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城市矿山”对资源的保障能力;启动实施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程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