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充分肯定了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直面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面临的实际问题,提出了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和措施。《意见》政策导向明确,内容全面具体,给民营企业家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吃下了“定心丸”,对解决民营企业实际困难、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河南中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从1975年建厂至今,见证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全过程。公司以实业报国为己任,以“专注实业、奉献社会”为使命,心无旁骛干实业,一心一意谋发展,从一家县办国有小电厂一步步成长为国际化高端铝合金新材料企业。
在2018年资金链断裂、出现严重债务危机的极端困难情况下,公司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河南省电解铝产业规划,将50万吨电解铝产能向四川转移,同时向政府申请纾困支持。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帮助企业纾困解难,以市场化、法治化方式完成了司法重整,重整后的中孚实业“脱胎换骨”。2022年,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75亿元,纳税8.2亿元,出口创汇12亿美元。同时,我们在四川建设的50万吨水电铝产能转移项目达产创效,建立了绿色低碳新优势,成为中国铝工业西部转移的典范项目。
党中央积极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着想,民营企业更应当为社会创造价值、多作贡献。几十年来,中孚实业一直是支撑巩义发展的龙头企业,2002年上市至今纳税73亿元,为社会提供就业岗位1.3万多个。近3年来,中孚实业累计出口创汇约26亿美元,不仅实现了全体员工不下岗,而且新招用大学生800余人,支持公益事业投入超1000万元。
民营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必须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坚定发展信心。展望未来,中孚实业将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企业绿色化、智能化、数字化转型,努力为社会创造价值,为“中国智造”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