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卉
7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意见》从持续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加大对民营经济政策支持力度、强化民营经济发展法治保障、着力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等7个方面提出多达31条具体措施。
当前,民营经济面临了前所未有的压力,民营企业能否持续健康发展对中国经济稳定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意见》的出台非常及时、全面,这充分说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民营经济的重视和支持,也让民营企业家有了更加充足的信心和底气。
助力民营企业
获得更多市场机会
在31条具体措施中,《意见》提到,持续破除市场准入壁垒。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备案、注册、年检、认定、认证、指定、要求设立分公司等形式设定或变相设定准入障碍。
实际上,目前,依然有很多企业在办理市场准入业务的时候,还是会遇到各种市场准入的障碍。比如,地方政府为了当地的税收和经济指标,要求企业必须在当地设厂、设立分公司才能获得补贴;建筑施工企业想要承接工程业务,也需要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将税收留在当地等等。
民营经济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民营企业来说,破除市场准入壁垒,不仅可以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以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更重要的是还能为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持续活力和创新动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助力改善民营企业
应收账款回收问题
《意见》提出,要完善拖欠账款常态化预防和清理机制。在实际中,民营企业在应收账款回收方面存在企业应收账款账期过长、账期截止后仍拖欠账款等两大问题。近年来,受疫情防控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应收账款问题对企业发展、防范债务危机带来严重挑战,尤其是在经济持续下行期间,矛盾更加严重。当前,为了保市场主体、稳增长、保就业,更应对民营企业应收账款问题引起高度重视。
对民营企业来说,完善拖欠账款机制,不仅有助于企业稳增长、稳就业,同时,也有助于改善民营企业应收账款回收问题,减轻坏账计提对利润的持续冲击。
助力民营企业“走出去”
《意见》提出,鼓励民营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支持民营企业立足自身实际,积极向核心零部件和高端制成品设计研发等方向延伸;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中国制造”的美誉度。鼓励民营企业拓展海外业务,积极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有序参与境外项目,在“走出去”中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
民营企业作为重要的市场主体,更是提升外向型经济质量效益的主力军,已经成为中国企业“走出去”的重要力量。此次《意见》提出的相关政策,鼓励支持民营企业“走出去”,能充分地激发企业的潜力与活力,更好地助推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