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王迅
8月26日,欧亚经济委员会内部市场保护司发布第2021/288/AD32号公告,表示依据8月24日第107号决议,对原产于中国的可加热铝制餐厨具(俄语:алюминиевая посуда)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21.89%。公告自发布之日起30个自然日后生效,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的欧亚经济联盟税号为7615101000、7615108009、7616991008及7616999008。
2020年6月29日,欧亚经济联盟对原产于中国的可加热铝制餐厨具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21年6月10日,欧亚经济联盟发布中国涉案产品反倾销终裁披露,建议对涉案产品征收21.89%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该案涉及欧亚经济联盟税号7615101000、7615108009、7615109009、7616991008、76169990
08和7616991009项下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