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商务部
7月21日,巴西外贸秘书处于《联邦政府公报》发布2021年第48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Rima Industrial S.A.于2021年3月21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镁含量≥90%、石灰含量≤10%的镁颗粒启动第三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涉案产品的南共市税号为8104.30.00和8104.90.00。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0年1月~2020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6年1月~2020年12月。除另行延期外(最长2个月),终裁结果将于10个月内作出。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03年4月29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镁颗粒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2004年年10月11日,巴西对该案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0.99美元/公吨的反倾销税。此后,巴西先后对中国镁颗粒进行了两次反倾销日落复审,分别于2009年10月9日和2015年10月7日,两次作出肯定性裁决并延长了征税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