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编·作者: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11月6日,阿根廷生产发展部发布第596/2020号公告,对原产于我国和巴西的铝管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对我国涉案产品征收75.52%的反倾销税,对巴西涉案产品征收16.46%。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为外管直径小于等于130毫米、阿根廷IRAM国家标准第681条规定的3xxx系列和6xxx系列未制成型非合金或合金铝管(包括成卷的铝管),但不包括3xxx系列精密拉制铝管,该类型铝管是经过DIN EN 573-3标准退火热处理的精密拉制管(Precision Drawn Tubing)。本案涉及南共市海关编码7608.10.00和7608.20.90项下产品。
2019年5月7日,依据阿根廷生产与劳工部2019年5月6日第48号公告,阿根廷对原产于我国和巴西的铝管启动反倾销立案调查。2019年11月11日,依据阿根廷生产与劳工部2019年11月8日第1185号公告,阿根廷对我国和巴西铝管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