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最高可以获得300万元的补贴。武汉市发改委昨透露,为鼓励新能源汽车配套的充换电站、充电桩建设,我市将给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发补贴。
市发改委人士昨介绍,此次拟补贴的,是2013年1月1日-2016年6月30日在我市投资建设并竣工投运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且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根据补贴方案,对于独立式公共充换电站,投资额超过50万元的,按投资额的20%一次性发放财政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00万元/站;分散式的公共充电桩,则综合投资成本和充电桩功率进行一次性补贴,其中直流桩和交流桩分别补贴600元/千瓦和400元/千瓦。
各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投资企业、单位可在4月20日前向市发改委提出补贴申报,市发改委核实后会公示获得补贴的项目名单。
市发改委人士表示,每年12月会核查获得补贴的充电设施,如果相关充换电站、充电桩不能在5年内保证正常使用,则被补贴方须退还补贴资金,使用时间少于3年的,退还50%的补贴,使用时间多于3年少于5年的,退还30%。
目前,武汉市拥有新能源汽车逾1.6万台,但配套的充电设施供不应求。有统计数据显示,至今年2月底,全市有51个充换电站,5500个公共充电桩,新能源汽车与公共充电设施的数量之比,远未达到1:1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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