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工信部对“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初步审核情况”进行了公示,2016年企业申报的新能源汽车推广数为94072辆,企业申请清算资金64.15亿元,专家组核定的推广数为85094辆,应清算补助资金58.6亿元。
工信部的公示全文如下: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发展改革委《关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的通知》《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委托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工作。5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组织专家对补助资金申请材料进行了技术审查,形成了《关于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资金清算审核初审报告》。
现将初审报告中的审核结果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司。
2016年,根据中汽协的统计,中国销售新能源汽车50.7万辆,但企业申报数和专家组核定推广数均不到10万,原因之一是未达到《关于开展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补助资金清算工作的通知》中的要求。比如,《通知》指出,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目前行驶里程尚不达标的新能源汽车,应在达标后申请补贴,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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