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地方政府加强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推动国家机动车第五阶段排放标准的全面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能源局将于近期对新能源汽车安全、机动车排放标准升级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察。督察方式包括地方和行业自查、五部门实地督察两种形式。
在新能源汽车安全方面,督察内容包括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组织机构建立和相关制度建设情况;地方政府新能源汽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组成立、工作方案制定以及组织实施工作情况;所在地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质量安全责任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情况等。
在机动车排放标准升级执行情况方面,督察内容包括自2016年4月1日起所在地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汽油车、轻型柴油客车、重型柴油车(仅公交、环卫、邮政用途)的国五排放标准符合性情况等。
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自查基础上,五部门将选择部分实地督察。实地督察时间安排在2016年12月中下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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