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加快我省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对购买纳入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和适合在寒冷地区使用的新能源汽车,省政府予以适当补贴。
意见提出,以新能源公交车应用为重点,在公交、出租、环卫、邮政、公安、物流等领域逐年扩大新能源汽车应用比例。2016年至2020年,全省新增及更换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比重分别达到15%、20%、25%、30%和35%。
明确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城市公共停车场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的要求和比例。研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充换电设施,积极构建高速公路城际充换电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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