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13日发布公告,决定从深圳2015年待配置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中划出2000个专项用于分时汽车租赁,并采取邀请意向企业竞争性谈判方式配置。
市交委发布的公告称,本次招标2000辆分时租赁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无偿使用且专用于分时汽车租赁,分4个标的,每个标的为500个指标,不得转包分包,不得使用该批次车辆从事其他汽车租赁业务。
有意向参与的企业需满足以下条件:在深圳市登记注册,且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中包含“汽车租赁”;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要求为:投放车辆的车型为列入国家工信部相关目录的新能源小汽车,全部车辆须在今年12月31日前完成上牌;运营场地面积7500平方米以上,分布网点不少于50个;建立智能化管理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车辆的调度管理、自动计费系统、预约管理系统等;车辆安装符合主管部门规定的车载卫星导航定位设备并按要求接入政府监管平台;具备相应的充电设施和维保能力。
据介绍,有意向的企业需要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简介、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等材料,材料提交截止时间是15日18时。
意向企业确定为竞争性谈判对象后,参与投标,中标后合同签订前须缴纳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3000万元,中标者中标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按招标要求完成的,收回电动小汽车增量指标,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记者了解到,分时租车是租车行业新兴的一种租车模式,意指以小时计算提供汽车的随取即用租赁服务,消费者可以按个人用车需求和用车时间预订租车的小时数,其收费将按小时来计算。深圳首个电动汽车分时租赁项目已于今年7月5日启动试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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