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4月起,甘肃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要求5年内增加3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设施。
据了解,甘肃省政府近日制定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实施意见,确定在公交、出租、环卫、物流、景区观光等公共服务领域,单位和居民小区停车位,大型公共建筑物等社会停车场所以及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逐步形成全省充电基础设施服务网络。
在公交、出租等公共服务领域,甘肃将建设以集中式充换电站为主、分散式充电桩为辅的充电设施,在政府机关、公共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建设快慢充相结合的专用停车位和充电桩,在居民小区内建设分散式专用充电桩,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
这个省明确要求,兰州市作为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不低于1:5,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小于1公里;省内其他城市公共充电桩与电动汽车比例力争达到1:10,城市核心区公共充电服务半径力争小于2.5公里。
另外,依托连霍、京藏、青兰、福银等高速公路甘肃段沿线服务区,甘肃将开展快速充换电站建设试点,形成连接主要城市的城际快充网络,满足电动汽车城际出行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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