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南京市政府发布《南京市“十三五”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表示,今后购买新能源汽车的南京人,不仅有专用号牌,还不会受限行、限购的影响。
为了推广新能源汽车,方案提出,在公共服务领域,每年新增、更新的车辆中,新能源汽车不低于50%;到2020年,基本实现主城区、新城新区公交车全面新能源化。2020年底前新增的禁区通行证及2020年后所有的禁区通行证,只向新能源汽车发放。
未来新增大量新能源汽车,如何保证它们的用电?方案明确,将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十三五”期间,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新能源汽车至少配套建设1座公共充电站。
同时,2016年至2017年,将重点在长深、沪陕、宁芜、宁洛、南京绕城等5条高速公路南京段服务区建设14个充电站。2020年,将形成22座充电站(106桩)的高速公路城际充电网络,实现高速公路充电设施全覆盖。
未来,新能源汽车将实行差异化交通管理:实行专用号牌管理,为缓解交通拥堵、改善大气环境而采取限行、限购等措施时,新能源汽车不受限制。改进道路交通技术监控系统,通过号牌自动识别系统对新能源汽车通行给予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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