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办法》,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要有一定的准入资质。
近日,《湖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办法》不仅将进一步规范本省充电桩的建设和运营,更将为企业建桩扫清障碍,促进我省建桩提速提质。
“为政策点赞。”湖南和泰特来电新能源公司副总经理罗自明表示。
为建桩企业设准入门槛
《办法》以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全省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与运营管理为目的,主要从规划与建设、运营与服务、监督与管理层面上作了详细规定,并将充电设施分为自用充、专用、公用和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四种类型。
《办法》首先规定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要有一定的准入资质,比如运营企业要有5名以上新能源汽车充电相关领域的专职技术人员,原则上专职技术人员与运营充电桩数量比不小于1∶20;企业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也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统一标准,符合规划、建设、环保、供电、消防和防雷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这次《办法》不仅明确要求电网企业支持充电桩建设、运营,还规定了时效性,且不许转嫁成本。比如电网企业负责建设、运行和维护的配套接网工程,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低压项目、10千伏项目自供电方案答复之日起建设周期分别不超过10个、60个工作日;对于电网接入受限项目,电网受限设备的整改时限自供电方案答复之日起,低压项目、10千伏项目分别在10个、120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电网企业的接网工程不得收取接网费用,而是经核准后全额纳入自己的有效资产。
《办法》不仅进一步规范了市场,还为建设单位扫清了不少障碍。”业内人士张森焱表示,之前充电桩建设企业经常遇到电容不足的难题,申请扩容不仅程序复杂,时效性也不高,有明文规定后,这方面的问题将迎刃而解。
长沙已验收充电桩近三千个
目前参与长沙地区充电桩建设的企业包括和泰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湖南高翔电动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城投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浏阳大师兄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等,已经通过联合验收并公示出的充电桩有2500多个,主要分布在烈士公园、酒店、政府机构、园区等公共场所,但包括还未验收的建成数,已经达3000个左右。
“随着《办法》的出台,湖南的充电桩建设也正在提速、提质中。”罗自明告诉记者,目前他们公司在长沙已建成2000多个充电桩,今年的目标是实现5000个。此外,今年10月12日-16日,全国首届环洞庭湖国际新能源汽车拉力赛将在长沙、岳阳、常德、益阳、南县等地举行,而赛事的充电桩设施则主要由他们负责建设。
在今年7月21日省发改委发布的《湖南省能源发展补短板行动计划(2016-2018年)》中提到,力争2017年实现长株潭地区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到2018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196座、分散式充电桩8.45万个,满足预期9.5万辆电动汽车充电需求。(■记者胡锐姜润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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