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发改委日前公布《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规划(2016~2020年)》和《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
按照规划,“十三五”期间广东省将投540亿元建充电设施,建成集中式充电站约1490座、分散式充电桩约35万个。按照办法规定,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的比例应达到100%。
《广东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涵盖了充电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的全过程,针对当前充电设施规划、建设、运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化的措施,为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充电桩(站)配置要求提出:新建住宅小区停车位建设或预留安装充电设施接口的比例应达到100%。新建的商业服务业建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等场所,原则上应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的一定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其中广州、深圳不低于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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