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记者从省财政厅了解到,近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信委等部门发布2016年江西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方案。根据补贴方案,消费者购买纯电动客车最高补贴9万元,纯电动乘用车最高补贴1.4万元。
据悉,新能源汽车补助对象是:2016年度在本省范围内购买新能源汽车并登记注册的消费者,包括个人用户和法人用户,其中,个人用户仅限于购置新能源乘用车。消费者按照扣减补助后的价格支付,省级财政按程序将企业垫付的补助资金拨付给生产企业。新能源汽车补助范围是:纳入2016年工信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不含过户的新能源汽车。
方案要求,纳入财政补助范围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应具备较好的技术性能和安全可靠性。乘用车生产企业应提供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下同)的质保期限,商用车生产企业(含客车、专用车、货车等)应提供不低于5年或20万公里的质保期限。汽车生产企业及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应承担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的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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