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首次获得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充电基础设施奖励资金4440万元,此资金为中央对广西2016年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奖补资金。记者27日从广西财政厅获悉该消息。
2016年,广西共新增和更新新能源汽车3854辆。其中,纯电动乘用车652辆、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2003辆、纯电动客车990辆、插电式混合动力客车209辆,折合标准车15449.6辆,占全区新增及更新的汽车总量比例为2.33%,已达到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要求的条件。
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是对充电基础设施配套较为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较大的省(区、市)政府的综合奖补,专门用于支持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充换电服务网络运营监控系统建设等领域。获得中央财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奖补资金的省(区、市)应满足以下条件:一是新能源汽车推广规模较大并切实得到应用;二是配套政策科学合理;三是市场公平开放。
下一步,广西财政继续充分利用财政资金杠杆作用,调动包括政府机关、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等在内的相关各方积极性,对率先开展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改造升级、解决充电难题的单位给予适当奖补,并优先用于支持国家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确定的重点任务。(记者韩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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