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工信部:1882款新能源汽车车型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

   2018-05-22 法制晚报
50
核心提示:5月22日上午,工信部网站发布文件称,撤销1882款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

5月22日上午,工信部网站发布文件称,撤销1882款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的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对2017年1月1日以前列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的产量或进口量进行了核查,对无产量或进口量的车型予以撤销。

记者查看“撤销《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名单”发现,几乎目前市面上所有品牌的部分车型均在列。比如江淮iEV5,北汽绅宝EV、E150EV、EV260、EU300、绅宝EV,北汽新能源EV200,比亚迪K9、K6、比亚迪秦、比亚迪宋,华晨中华H230EV等车型的部分批次。

记者了解到,2017年年底,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联合发布公告称,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2017年12月31日之前已列入《目录》的新能源汽车,对其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继续有效。此前,我国已于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对购置的新能源汽车实施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