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北京:50个充电桩为何暂停使用?

   2018-02-07 北京青年报
44
核心提示:在北京北四环中路与北辰东路交汇口附近,有一个内设50个充电桩的电动汽车停车场,因为使用方便、充电位充足,居住在周围的很多车

在北京北四环中路与北辰东路交汇口附近,有一个内设50个充电桩的电动汽车停车场,因为使用方便、充电位充足,居住在周围的很多车主都经常在此充电。但在去年12月中旬,该停车场突然关闭,停车场张贴的公告显示,这里的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故停止使用。

2月6日,记者在现场看到,虽然停车场已关闭,但仍有车主将车开到停车场旁的草坪上充电。负责充电桩运营的公司表示,将与相关单位进行协调,尽快给前来充电的电动汽车车主答复。

事件

电动车充电停车场突然关闭

市民曹先生家住在奥林匹克森林公园附近,考虑到接送孩子上下学,两年前他购买了一辆长安牌的电动汽车。

因为小区建成时间较早,无法安装充电桩,曹先生每次开电动车出门前都要自行寻找带有充电桩的电动车停车场,“尤其到了冬天以后,天气比较冷,车的耗电量增大,充电的次数变得非常频繁,有时候可能一两天就要充一次电。”

曹先生告诉北青报记者,自家周围也有几个带有充电桩的停车场,一般充1度电收费为2.5元,“这个价格相对较贵,如果算上停车费,那充1度电可能就是3元多了。一到冬天,许多充电桩还会失灵,而且这里的充电桩数量很少,有时候充电要在一旁排队等候半天。”

去年初,曹先生在家附近发现了一个有50个充电桩车位的停车场,因为家就住在附近,他便将充电地点选定在了这里,“这里有50个充电桩,所以就算来充电的车很多,也不会担心要等待很长时间才能充上电,而且这里的充电设备很新,都是自助式的,充1度电的价格不超过1元,每次充满电算上停车费差不多需要20到30元左右,非常便宜。”

但是让曹先生没有想到的是,从去年12月中旬开始,这个带有充电桩的停车场突然关闭了。“去年12月15日,停车场贴出告示,说是因为停车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从12月18日以后就不能用了。”自此,曹先生和其他附近的电动汽车车主只能另寻别处去给车充电。

现场

有车主将车停到一旁草坪上充电

“现在都鼓励大家开清洁能源汽车,但是相比较燃油车,充电车最大的问题还是续航时间短,能够充电的地方也较少,好好的一个带充电桩的停车场就这么关了,让我们有些费解”,曹先生说。

2月6日上午,记者来到了曹先生所说的这处停车场。停车场共有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停放普通车辆的停车场,在正常开放,另一部分则是带有充电桩的电动汽车停车场,这里充电桩的数量一共有50个,但已经被封闭了。

电动车停车场的入口,有用绳子和锥形桶设置的简易路障,两名管理员在停车场出入口的岗亭内值守,停车场内显得很空荡。

停车场收费处张贴着两份没有公章的公告,其中落款日期为2017年12月15日的公告上写着,“根据北京市地方标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实施规划设计规程》,充电桩应根据具体的场地设计要求,配置专用灭火器。由于此充电桩未配备灭火器材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决定从2017年12月18日起暂时停止使用” 。而另一份日期为今年1月24日,落款为北京新奥伟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的公告上写着,“由于此充电桩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

在现场,记者发现,虽然停车场已经关闭近两个月,但偶尔还是会有车主前来偷偷充电。2月6日上午,一辆挂着新能源车牌照的电动汽车驶进了停车场旁的草坪上,“停车场封了,但是充电桩和上面的收费系统还在运营,车进不来停车场,但可以开到充电桩旁的隔离草坪上,充电桩拉出来的线够长,刚好能给车充电”,车主张圣洁(化名)无奈地说,“实在找不到充电的地方了,只能这么偷偷充。我搞不懂了,这么好的电动汽车停车场,怎么就不能用了。”

追访

运营方将尽快协调处理此事

记者在现场看到,充电桩上都有国家电网的标识。随后,北青报记者向国家电网公司进行咨询,相关工作人员称,封存停车场的应该是物业公司,封闭的行为跟国家电网公司并没有关系。

随后,记者来到负责管理停车场的北京新奥伟业停车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询问。办公室内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封闭停车场是因为接到了相关部门的通知,停车场存在消防隐患。

对此,负责这片停车场充电桩运营的国网(北京)新能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现在正在与新奥伟业公司等单位进行协调,尽快给前来充电的电动汽车车主一个答复。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