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新能源整车和产品的标准在逐步地调整,接下来还会发布新的号令,目前正处于向工信部和各个司局征求意见的阶段。”1月17日至18日,2018国际新能源汽车用户评价与应用创新研讨会在广西柳州举行,工信部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审核部部长李方生在会上透露。
李方生在演讲中对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与产品备案进行了解析,并重点阐述了7月1日实施的《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即第39号令的实施背景、修订思路等核心问题。
根据中国相关政策,只有列入到工信部公告内的企业和产品才能够生产销售、注册,才能够后续进入到推广工作和试用工作。新能源汽车企业包括新能源汽车产品进入公告的标准,主要的依据是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定,即2017年7月1号实施的第39号令。
李方生透露,据初步估算,大约230多家企业在2018年必须制定相应的计划和措施,必须达到39号令要求,否则企业所有的产品都会在公告里清理出去。目前近30家已经符合新的要求。
此外,针对新能源整车和产品的标准也在逐步地调整,更新了3项标准,修订了2项标准。接下来还会发布新的号令,目前已经处于向工信部和各个司局征求意见的阶段。
李方生指出,新的号令将有五个方面的变动,第一是企业准入进一步简化,将从目前的十几大类的产品,调整为六类。另外产品准入会进一步细化,将以备案的形式开展。其三是减少企业负担,检测机构后续会逐步放开。其四,主管部门会对新技术新材料进行评估。其五是工信部继承司和装备司对所有电池后续都要登记备案,全过程管理,直到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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