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3日公布,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延长补贴期限,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适当优化技术指标,促进产业做优做强;完善资金清算制度,提高补贴精度;调整补贴方式,开展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
四部委宣布,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2年底。平缓补贴退坡力度和节奏,原则上2020—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30%。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车辆,2020年补贴标准不退坡,2021—2022年补贴标准分别在上一年基础上退坡10%、20%。原则上每年补贴规模上限约200万辆。
2020年,保持动力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等技术指标不作调整,适度提高新能源汽车整车能耗、纯电动乘用车纯电续驶里程门槛。2021—2022年,原则上保持技术指标总体稳定。
新能源乘用车补贴前售价须在3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30万元)。
将当前对燃料电池汽车的购置补贴,调整为选择有基础、有积极性、有特色的城市或区域,重点围绕关键零部件的技术攻关和产业化应用开展示范。争取通过4年左右时间,建立氢能和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形成布局合理、协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对于数据弄虚作假的,经查实一律取消补贴。对监管不严、造成骗补等问题的地方和企业按规定严肃处理。
加大新能源汽车政府采购力度,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除特殊地理环境等因素外原则上采购新能源汽车,优先采购提供新能源汽车的租赁服务。推动落实新能源汽车免限购、免限行、路权等支持政策,加大柴油货车治理力度,提高新能源汽车使用优势。(记者赵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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