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 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氢能科技 沙蓬绿色种养产业模式 联源科技 超联科技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园区

九江发布新能源汽车补贴细则

   2018-03-22 第一电动网
62
核心提示:近日,九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九江市2016-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实施细则》,明确符合补贴方

近日,九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九江市2016-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实施细则》,明确符合补贴方案补助对象和条件的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在2018年4月30日之前,向所在地县(市、区)工信部门提出申请,由县(市、区)工信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汇总,经县(市、区)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审核,并在各县(市、区)政府(部门)公共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后,由各县(市、区)工信部门于6月1日前送九江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包括申请对象提交的所有材料)。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补助方案明确的程序完成审核后,按程序由财政下达资金。

《九江市2016-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助方案》指出,2016-2017年度在九江市辖区内新购买并在本市注册登记上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消费者,包括个人用户和法人用户可申领补贴。其中,个人用户仅限于购置新能源乘用车。

2016年市级财政补助标准与2016年江西省省级财政补助标准1:1配套。如,续航250km以上的纯电动乘用车补助1.4万/辆;10m(含)以上纯电动客车补贴9万元/辆;纯电动专用车补贴0.8万元/辆。2017年补助标准主要依据中央财政补助标准和要求,以及与2017年江西省省级财政补助标准1:1配套。

另外,九江市还给予充电设施建设补助。市级财政补助按照额定输出功率,对充电基础设施进行一次性补贴,直流充电设施(含交直流一体机)400元/千万,交流充电设施200元/千瓦(每个交流充电终端补贴总额不超过7千瓦)。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说明  |  隐私政策  |  免责声明  |  网站地图  |   |  粤ICP备05102027号

粤公网安备 440402020013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