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发改委发布《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其中提到,“十四五”期间,深圳新增注册汽车(不包含置换更新)中新能源汽车比重达到60%左右;至2025年,深圳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00万辆左右;累计建成公共和专用网络快速充电桩4.3万个左右,基础网络慢速充电桩79万个左右。
方案中提出,首先是持续提升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比重,在公共领域进一步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尽快实现网约车、轻型物流车和环卫车全面纯电动化。
其次,积极鼓励私人自用领域使用新能源汽车。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高市民绿色出行意识,综合运用经济、行政、法律多种手段鼓励引导私人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至2025年,深圳新能源私家车保有量达到78万辆左右。
最后,大力建设新型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实现市域平均充电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城际高速公路充电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基本实现新能源汽车“桩随车布”“一车一桩”。
《方案》还明确了多项新能源汽车保障措施,具体包括加大财政支持、保障用电用地、完善标准体系等。具体而言,“十四五”期间,深圳将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政策,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车综合使用和充电设施建设运营激励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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