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月 3 日消息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行政处罚信息,决定文书号为京朝市监工罚(2020)712 号,处罚事由显示为 010101,处罚内容为罚款 5 万元,处罚机关为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目前并不清楚特斯拉被处罚的原因,但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已不是首次受到行政处罚。资料显示,2016 年 9 月 13 日,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曾因在广告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引证内容,不真实、不准确,或未表明出处等原因,被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处以 20 万元行政处罚。有分析指出,通过处罚事由显示来看,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此次被处罚事由或与上起相同。
此外IT之家了解到,数据显示,特斯拉汽车(北京)有限公司还涉及司法诉讼 17 起,内容包含买卖合同纠纷、产品责任纠纷等。
值得一提的是,上月德国慕尼黑法院裁定,特斯拉在德国的广告宣传误导消费者,今后不得再声称或暗示其车辆具备自动驾驶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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