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最新报道,从7月1日起,北京市《停车场(库)运营服务规范》正式实施,对燃油车占用充电车位、电动车超时占位等行为采用阶梯价收费,单位时间收费最高可达150%。
阶梯价收费,不陌生吧?此前,阶梯电价、阶梯水价就曾经走进大众生活,目的是要让稀缺资源物尽其用,以价格方式改变浪费资源的习惯。北京在全国率先施行电动车泊位阶梯价收费,也是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深圳是全国最早倡导和支持新能源交通的城市,在全国首家实现公交全部纯电动化,新能源汽车占机动车保有量比例全国居首。今年1月份统计数据显示,深圳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经超过48万辆。那么电动车与充电桩的比例如何呢?有媒体根据公开资料测算出,全国范围看,公用充电桩车桩比仅为约6.7:1;北京市车桩比为2:1;深圳市近年来不断加大新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充电桩数量和车桩比数据日新月异,目前从公开信息中还查不出权威数据,但可以肯定的是,相对于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深圳电动车充电泊位依然有较大缺口。
媒体报道中说,“记者在走访北京地区停车场的过程中发现,在《规范》实施后,将政策落到实处的停车场寥寥无几,燃油车占位现象比比皆是,部分停车场半数充电位被燃油车占用。”
对于新能源汽车发展过程中出现的车桩矛盾以及各种解决方案的实施效果,深圳应高度重视,早做筹划。
首先,立法先行是必需的步骤,充电车位“鹊巢鸠占”或“满电趴窝”成为普遍现象,原因是管理无据,无法可依,无规可循。其次,对违规行为应该罚则从重。深圳在交通治理方面的一条重要经验就是罚则从重。比如,全国其他城市对闯红灯的罚款普遍在50元左右时,深圳就罚到500元;再次,有规可循必须辅以违规必究,这一点,可以参照深圳在交通治理方面最早采用电子眼、违停球等技术手段的种种创新,把道路管理经验移植到停车场管理方面。
今年3月31日,深圳市发改委正式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21-2025年)》。方案规划,“十四五”期间,全市新增注册汽车(不包含置换更新)中新能源汽车比重达60%左右;至2025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100万辆左右,累计建成公共和专用网络快速充电桩4.3万个左右。方案中还有对新型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一揽子规划,目标是基本实现新能源汽车“桩随车布”“一车一桩”。
无论是针对现状,还是着眼于目标,深圳对充电车位的运营管理,都必须也应该探出一条新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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