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6月20日。
文件提出,探索新能源汽车参与电力现货市场的实施路径,研究完善新能源汽车消费和储放绿色电力的交易和调度机制,促进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能量高效互动。加强“光储充放”新型充换电站技术创新与试点应用。文件还要求各地价格主管部门要抓好充电设施峰谷电价政策落实。
此外,文件明确要求加快换电模式推广应用。围绕矿场、港口、城市转运等短途、高频、重载场景,支持建设布局专用换电站,探索车电分离模式,促进重卡领域和港口内部集卡的电动化转型。探索出租、网约和物流运输等领域的共享换电模式, 优化提升共享换电服务体验。
全文如下:
关于公开征求对《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加快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支撑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我们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至2021年6月20日。请将反馈意见以传真形式发送至010-68555884,或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ducui@nea.gov.cn。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关于进一步提升充换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2021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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