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工信部通公布了数个新能源汽车相关的政策性文件,其中就包括《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批)。
目录中包括“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三大品类,其中“纯电动汽车”品类又细分为“乘用车”“客车”“货车”和“专用车”等具体车型。
仔细研究本期发公示的目录,会发现许多有趣的车型位列其中。目录第一个便是由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选送”的特斯拉Model 3纯电动汽车,车辆型号为TSL7000BEVAR2,续航里程为468千米,动力蓄电池组总能量55千万时。自2020年11月30日,车辆型号TSL6480BEVBA0的特斯拉Model Y被纳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七批)之后,又一款车型被纳入免征税目录。
除特斯拉之外,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所生产的奥迪E创;广汽本田汽车有限公司所生产的理念VE-1;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所生产的AION Y;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所生产的比亚迪秦PLUS;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所生产的欧拉R2、欧拉白猫、欧拉好猫;上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所生产的ID.4 X、ID.6 X;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所生产的宏光MINI EV都在本期目录中。
客车车型方面,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金龙联合汽车工业(苏州)有限公司、厦门金龙联合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中通客车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等品牌所生产的纯电动城市客车都被收入本期目录中。
此外,长安福特汽车有限公司所生产的锐际、冒险家;一汽——大众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所生产的奥迪 A8L混合动力等插电式混合动力车型也根据政策免征车辆购置税。
值得一提的是,工信部还在《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四十批)的附件中发表了《勘误》,更正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三十八批、第三十九批)中部分车型参数。
免责声明:本网转载自其它媒体的文章,目的在于弘扬科技创新精神,传递更多科技创新信息,宣传国家科技政策,展示国家科技形象,参与国际科技舆论竞争,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在此我们谨向原作者和原媒体致以崇高敬意。如果您认为本网文章及图片侵犯了您的版权,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第一时间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