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发改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开展2016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通知》指出,对2015年度、2016年度销售上牌、此前未获得中央财政补助的车辆,将开展报补助资金清算。《通知》还强调,其他类新能源车辆需在2018年10月31日前满足行驶里程2万公里要求,对2015年闲置车辆进行重点核查;同时申请补助资金运营车辆原则上应安装车载终端等远程监控设备,并且按照国家有关要求上传运行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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