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福建省“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4%,能源消费总量得到合理控制,实现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控制水平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为实现主要目标,福建部署实施重点行业绿色转型工程、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重点领域污染物减排工程、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工程、环境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等节能减排十大重点工程。
在行业绿色转型方面,2025年底前全省钢铁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其中福州、三明、漳州等地区力争提前1年完成。
在园区节能环保提升方面,加快推进工业企业“退城入园”,重点领域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应入驻工业园区。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减量化、资源化,到2025年,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全面建设“污水零直排区”。到2025年,支持建成一批国家级节能环保示范园区,具备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
在交通物流节能减排方面,有序推进充换电、加注(气)站、加氢站、配套电网及港口机场岸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动“电动福建”建设,提升城市公交、出租、物流、环卫清扫等新能源汽车使用比例。全面推广绿色快递包装,引导电商企业、邮政快递企业选购使用获得绿色认证的快递包装产品,推广应用瘦身胶带、循环中转袋、可循环快递箱(盒)、标准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推进邮件快递包装绿色化、减量化和可循环。全面实施汽车国六排放标准和非道路移动柴油机械国四排放标准,基本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汽车,深入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鼓励重型柴油货车更新替代。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以上,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二氧化碳排放较2020年下降5%。
在公共机构能效提升方面,公共机构应率先淘汰老旧车,推动公共机构带头使用新能源汽车,原则上新增和更新公务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完善新建和既有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配备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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