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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要建1.5万个充电桩

   2017-09-29 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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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梁

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昨日,市委副书记、市长梁维东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节约能源“十三五”规划》等多个重大事项。根据《规划》,东莞市“十三五”节能任务为单位GDP能耗下降19.3%、年均下降4.2%,到2020年单位GDP能耗下降到0.362吨标准煤/万元。

会上,梁维东还指出,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着眼未来,推动传统产能转型升级,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坚定不移地推动节能减排。

单位GDP能耗要降19.3%

据了解,“十二五”时期,全市以重点节能项目为抓手、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为着眼点,推进结构节能、管理节能和技术节能向纵深发展。据统计,2011年到2015年,东莞市单位GDP能耗下降19.5%,年均下降4.25%,超额完成省下达节能任务,单位GDP能耗累计降幅位居全省首位。

为了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绿色发展战略,东莞市以广东省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东莞制造2025、绿色制造工程五年行动计划为指导,编制了《东莞市节约能源“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十三五”期间,东莞节能任务为单位GDP能耗下降19.3%、年均下降4.2%,即单位GDP能耗从2015年的0.448吨标准煤/万元,下降到2020年的0.362吨标准煤/万元。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也对全市节能任务进行分解,并对各镇街、园区下达具体节能任务目标,其中,中堂、麻涌、洪梅、长安四镇“十三五”单位GDP能耗下降目标均在20%以上。

同时,工业领域方面,全市将严格执行行业能耗限额、标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等制度和评价办法,确保全市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0%以上。

新住宅车位要配充电设施

值得一提的是,在交通领域节能方面,《规划》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配建做出了明确的要求。“十三五”期间,东莞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新建商业服务建筑、旅游景区、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道路停车位等场所,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25%的比例配建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已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按照不低于总停车位20%的比例逐步改造或加装基础设施。

与此同时,《规划》明确提出,今后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其中,2016~2018年,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约170个、分散式充电桩约15000个,加快形成多层次的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体系。推动实施大型港口岸电节能及港口设施照明的节能改造工程。

将建立环境友好型社会

根据《规划》,“十三五”期间,东莞将通过推进经济结构调整、能源结构调整挖掘结构节能潜力,通过推动工业节能、提高交通能效、加强建筑节能、推广节能低碳生活及提高农业能源效率等方面全面挖掘技术节能潜力,通过打造一套覆盖“企业—镇街—市级”三个层面的能效提升管理链,逐步实现能源的精细化管理,全面释放管理节能潜力。

《规划》强调,“十三五”期间,东莞将以能源消费强度和能源消费总量“双控”机制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着力优化产业和用能结构,推进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提高能源生产和使用效率。

《规划》还提出,“十三五”期间,东莞将努力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节能减排工作格局,全面推动东莞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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