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改委等三部门发布《推动重点消费品更新升级 畅通资源循环利用实施方案(2019-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各地不得对新能源汽车实行限行、限购,已实行的应当取消。同时,《实施方案》鼓励地方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家用新能源汽车给予支持,对无车家庭购置首辆汽车的鼓励也从普通小汽车上转移到了新能源汽车上。
此外,《实施方案》还提出“严禁各地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已实施汽车限购的地方政府应根据城市交通拥堵、污染治理、交通需求管控效果,加快由限制购买转向引导使用。”
业内人士表示,严禁出台新的汽车限购规定,是为了释放大城市压抑已久的消费需求。对于飞速发展的我国汽车市场来说,即便是三、四线城市,传统燃油车的购车需求也渐趋饱和,但一线城市依然具有旺盛的换购、购新的消费需求,适当解绑大城市的汽车消费需求,是稳定汽车消费最直接的方式。
《实施方案》的出台不仅起到了稳定汽车消费的作用,也有助于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良性发展。本次《实施方案》提出对新能源车不限购、不限行,也是为了即将到来的补贴全面退坡,为新能源汽车设定缓冲期。
一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都依赖着政策的大力扶植,补贴政策正是其中之一。随着补贴退坡,新能源汽车将直面真正的市场竞争,本身基础设施建设尚未完善、残值率较低以及安全性相关的问题,仍然需要时间解决。随着补贴政策的逐步退出,新能源与传统燃油车之间的竞争将进入白热化阶段。
业内人士分析,考虑到当前促进消费、拉动内需对于稳住经济下行压力的重要性,《实施方案》有助于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良性发展。从产业成熟的角度来看,新能源汽车能不能被广大消费者接受,尤其是被传统燃油车不限行、不限购地区的消费者接受,才是真正摆脱补贴,走向市场化的关键。
与此同时,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密切相关的储能行业也迎来发展机遇。按照规划,2020年我国规划建设公共充电桩数量约50万个,而如果按照2020年规划的年产新能源车500万辆推算,这两者间的规模会出现严重的不匹配。充电桩等充电设施不足,正在成为阻碍人们选购新能源汽车的“拦路虎”。这种情况下就需要引入更多新能源设备公司加入电动汽车产业链中,实现“业有专攻”,加速充电基础设施的规模化扩展。
早在五年前,储能产业作为新兴战略性产业,已被列入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预计到2020年,国内整个储能产业的市场规模至少可达6000亿元,这部分的产业活跃企业将成为电动汽车产业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主力军。
新能源汽车尤其是纯电动汽车的发展,催生了配套产业充电市场的火热。从2014年起,一大批充电桩企业应运而生。然而,车主充电难、企业盈利难等问题,却一直困扰着产业发展。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新能源汽车进一步发展,国家也将在政策、资金上为充电运营商提供更大扶持力度。如将鼓励整车企业向充电服务运营商购买配套服务,更好发挥车企引领作用,促进车桩(充电桩)协同发展,提升用户充电体验;探索特许经营模式,吸引专业充电运营商负责运行维护,推动充电基础设施专业化、规模化发展;配合相关部委,指导各地完善充电设施建设奖补办法,切实发挥好奖补资金的导向作用。
不得限行限购,是对新能源汽车发展的有力支持,但想要得到长足发展,更须政策“充电”。只有解决好了充电难问题,才能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续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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