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晚,海南省人民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实行小客车保有量调控管理通告》,该通告显示,自2018年5月16日0时起,海南在全省实行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此外,该通告还指出,2018年8月1日起,除新能源小客车以外,其他小客车增量指标须通过摇号或竞价方式取得。至此,海南省也成为继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天津、杭州、石家庄、贵阳之后,第9个燃油车限购地区,但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海南限购并非针对某个省内单一城市,而是全省范围。
通告显示,关于已发生交易车辆的公证备案,5月16日0时前,单位或个人已与汽车销售经营单位(含二手车销售经营单位)签订车辆销售合同并支付购车款(含订金),或者签订车辆销售合同并取得车辆销售统一发票的,应向当地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取得公证证明文件。车辆尚未交付的,由汽车销售经营单位(含二手车销售经营单位)与购买人共同提出公证申请。
此外,车辆已经交付但尚未办理注册或转移登记的,应由购买人自行提出公证申请。申请人应于5月31日前提出公证申请,逾期申请的,公证机构不再受理。
海南某汽车经销商介绍,5月15日晚间“限购令”一出,店内便瞬间“火爆”起来,消费者有现车的提现车,没现车的下订单,店内销售忙得不亦乐乎。
在2018年博鳌亚洲论坛上,海南省省长沈晓明曾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岛屿经济”分论坛上首次公布了海南将于2030年前全岛使用新能源汽车。根据规划,到2020年底,海南省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3万辆以上,建设充电桩2.8万个以上。2018年海南将实现新能源汽车占新增和更换公交车的比例不低于70%,公共机构新增或更换车辆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汽车。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对第一财经记者指出,4月15日新华社受权发布《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提出探索共享经济发展新模式,在出行、教育、职业培训等领域开展试点示范。科学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加快推广新能源汽车和节能环保汽车,在海南岛逐步禁止销售燃油汽车。“当时的理解是在公共交通、政府用车等领域逐步推进,在示范效应下,逐步限购,私人购车应该是较晚实施的,没想到一步到位。”崔东树指出,从国家统计局的调查数据看,海南的私家车普及是全国相对落后的几个省之一。
2010年底海南百户家庭私车保有量达到18辆,相对全国百户家庭私车保有量平均水平28辆有一定差距,也就是海南的私车保有潜力极其大。海南的汽车保有量在2016年不足100万辆,比京津沪的保有量少很多。崔东树表示,由于海南的传统燃油车年销量仅10万辆,远不如当年的任何一个限购城市的限购前销量,对传统燃油车市场的影响不大。因此海南限购的销量影响很小。
在崔东树看来,考虑到北京、上海等限购城市的新能源车,目前每个城市每年的销量也就是6万辆的规模,未来几年海南省的新能源销量,可能是绝大部分限购城市的新能源车销量的总和。“海南未来的发展潜力大,限购对全国新能源车市场的发展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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