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重庆市能源局、财政局启动2020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贴申报,补贴标准为直流充电设施给予4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交流充电设施给予100元/千瓦的一次性建设补贴。要求申请建设补贴的高速公路服务区直流充电站充电桩数量不得少于4个,其他充电站充电桩数量不得少于6个。且充电基础设施实时在线率不低于90%。
同时,自建设补贴审核结果公示期结束日起,获得建设补贴的充电设施在两年内统计在线率不低于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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