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改委、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能源局,五部委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储能技术与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分析1:顶层机构联合发布纲领性政策,指明储能产业发展方向和阶段性发展目标。
《意见》是我国首部针对大规模储能技术及应用发展的指导性政策文件,从签发部门来看,代表了储能所涉及的所有顶层政府机构。
《意见》在确立储能发展的五大领域、十七项重点任务的同时,也从政策法规、示范应用、补偿机制、社会投资等方面为任务的落地实施制定了保障措施。同时明确了储能产业在未来10年内的两个发展阶段:到2020年实现储能由研发示范向商业化过渡,到2025年实现向规模化发展转变,形成支撑未来电力体系的支撑技术。
分析2:《意见》明确了储能在我国能源结构更替、电力体制改革进程中的重要地位,强调了储能产业的市场化发展方式,为后续相关政策的出台埋下了伏笔。
从文件的表述中,我们可以明确感受到顶层政府机构对储能技术与产业的地位极其在我国能源变革中将起到的巨大作用的认可,并且也多次提到了要在各类型应用中建立补偿机制、或通过政策法规给予储能价值合理的体现。
由于储能应用场景多样、技术路线丰富,很难通过类似标杆电价或初装补贴的形式给予直接财政补贴,而现阶段储能产业市场化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就是现行的电力市场难以对储能应用所实现的价值进行量化定价。因此,我们认为,在本次纲领性政策发布之后,后续的政策方向将围绕“体现储能设施价值”,结合电改的深化推进,通过电费体系调整等手段,令储能逐步具备“市场化自主发展”的能力。
换句话说,我国对储能产业的期望,从一开始就已经将“平价”作为了经济性角度的发展目标。
分析3:《意见》列明了各项储能应用场景的发展重点,并对各项储能技术路线的定位有所区分,全钒液流和铅炭电池被列为应用推广重点。
文件对储能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稳定性、提升用能智能化水平、多元化应用支撑能源互联网等不同应用场景,指明了不同的发展要点和具体操作路径,令相关企业投入有章可循。
此外,文件将储能技术装备的研发示范分为了“试验示范”和“应用推广”两大类,其中大规模全钒液流电池和高性能铅碳电池储能被列入更接近规模化应用的“应用推广”门类中。
分析4:储能产业在能源领域中的角色、以及其发展路径、产业链属性,都与新能源发电、新能源汽车产业具有极强的相似性和相关性(但更复杂),其发展各阶段的投资机会演绎也将有一定相似性;作为未来能源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储能的发展与光伏、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将具有相似性和联动性,产业链也将有大量的重叠。
我们认为储能产业发展和投资机会演绎将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产业发展速度大概率将显著快于政府规划:包括技术进步、成本下降速度,以及项目建设规模等方面。
2)各项储能技术路线的市场份额争夺将更多受技术本身的发展速度分化和细分市场启动先后的影响,而非政策本身对技术路线的方向性引导:但与光伏和新能源车的相对单一的应用场景不同,储能由于应用场景和性能要求多样,可能在一段时间内呈现多条技术路线“井水不犯河水”的并行发展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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