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7日,工信部公开了关于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093号建议的答复(摘要),针对石墨烯产业发展提出了五个方面的相关要求和建议。
一、关于加快石墨烯标准体系建设
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高度重视石墨烯产业发展相关标准化工作。一是国家标准委会同我部等成立了“石墨烯标准化推进工作组”,初步提出了石墨烯标准制定体系,全面加强石墨烯标准化顶层设计。二是启动了石墨烯相关国家标准的预研工作,加紧研制《石墨烯材料的名词术语与定义》《光学法测定石墨烯层数》等7项国家标准。三是我国积极参与石墨烯领域国际标准化工作,派专家参与了ISO/TC229和IEC/TC113启动的8项国际标准中2项的制定。
下一步,一是加强石墨烯领域国家标准研制,尽快出台相关标准,不断完善石墨烯标准体系,助力我国石墨烯产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二是国家标准委将联合英国标准化协会(BSI),积极筹建“中英石墨烯标准化工作组”,为中英石墨烯标准化合作搭建平台。
二、关于规范石墨烯行业有序发展
为规范石墨烯行业有序发展,我部一是加大对石墨烯相关规划、政策等的宣贯力度,指导地方主管部门因地制宜高起点、高标准发展石墨烯产业,避免盲目低水平重复建设。二是研究完善石墨烯材料标准规范,遏制炒作概念现象。
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着力引导协同创新,指导有关中介机构,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强化行业统计和运行信息发布,加大科学宣传引导,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三、关于组建石墨烯及其应用产品公共服务平台
当前,质检总局已批准筹建国家石墨烯产品质检中心(江苏)和国家石墨烯产品质检中心(广东)2家国家质检中心。
下一步,我部将支持石墨烯及其改性材料上下游骨干单位筹建产业发展联盟,引导联盟发挥公共服务平台作用,不断完善石墨烯产业创新链。质检总局将引导国家质检中心发挥检验检测、科研创新、标准研制、技术服务功能,在支撑履职把关、服务发展等方面发挥作用。
四、关于加大石墨烯材料推广应用力度
国家有关部委陆续出台了多项措施:一是我部联合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发布了《关于加快石墨烯产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快新材料产业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等文件,明确石墨烯产业发展方向、目标、路径、重点任务等,为石墨烯产业推广应用提供导向。二是发展改革委会同我部印发了《关于实施制造业升级改造重大工程包的通知》,将石墨烯作为重点前沿材料,明确支持加快创新成果转化与典型应用。三是我部开展“石墨烯+”行动,采取“一条龙”模式将材料生产、应用开发、终端应用等环节串起来,构建打通石墨烯产业链,加快石墨烯及其改性材料首批次应用进程。四是我部支持筹建中国石墨烯改性纤维及应用开发产业发展联盟,聚集业内骨干单位共同创建合作平台,加快新产品、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创新和示范应用推广进程。
下一步,将继续推进石墨烯材料推广应用。一是通过开展“石墨烯+”行动,引导企业以最终应用为龙头、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示范应用。二是指导各地因地制宜抓好相关规划实施和政策落实,引导各区域发挥优势加快石墨烯产业创新,加大石墨烯材料推广应用力度。三是加强对中国石墨烯改性纤维及应用开发产业发展联盟的指导,发挥其组织协同创新、推进示范应用等带动作用,并不断总结经验,为其他领域石墨烯推广应用提供借鉴。
五、关于建立石墨烯材料保险机制
目前,我部正会同财政部、保监会等部门研究建立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机制,运用市场化手段,对新材料应用示范的风险控制和分担作出制度性安排,突破新材料应用的初期市场瓶颈,激活和释放下游行业对新材料产品的有效需求,加快新材料创新成果转化和应用,促进传统材料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我国新材料产业整体发展水平。
《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17年版)》包括石墨烯薄膜、石墨烯改性防腐涂料等5项石墨烯及其改性材料。下一步,将积极开展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发挥保险功能,降低用户风险,推进包括石墨烯在内的重点新材料首批次示范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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