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随着“十三五”规划的全面实施,储能行业迎来快速发展,不过商业模式却是最大的痛点,不少政府文件多次强调储能产业的重要性,但是目前储能的支持政策、市场机制尚未建立,存在商业化示范不足等问题,储能行业标准体系有待完善。
本文转载自《中国能源报》5月29日刊
“如果用一个词来形容今年的储能市场,那就是春和景明,储能行业的前景越来越清晰了。”5月22—24日在京举行的“储能国际峰会暨展览会2017”上,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理事长俞振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这样开场,“储能行业从去年开始热度上升,现在各方关于储能的认知、意愿越来越强,随着未来电改的不断深入,电力回归商品属性,储能作为电力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也将得到更大的发挥。”
“春和景明”一词,语出范仲淹《岳阳楼记》“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意为春光和煦,阳光照耀。
数据是最好佐证。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的统计数据显示,2000—2016年电化学储能累计装机量为243兆瓦。2016年新投运的项目装机规模达到101.4兆瓦,同比增长近3倍。“而今年1月份至今,新增储能装机就达到1.35GW,增幅呈几何级。”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秘书长张静告诉记者。
商业化模式成最大痛点
随着“十三五”规划的全面实施,储能行业迎来快速发展,不过商业模式却是最大的痛点,尤其是在目前储能产业政策尚未清晰的情况下,储能项目能够做到微利已属不易。
“目前储能尚未融入电力体系,很多储能项目是依靠峰谷价差来赚钱。储能的成本回收需要7—8年时间,投资回报低削弱了社会资本对储能的兴趣,目前主要是靠储能厂商来推动行业发展。”俞振华直言。
不过,储能商业化实践在不断铺开。国家能源局科技装备司副司长修炳林在致辞时称,“在商业化应用方面,在用户侧通过峰谷电价差实现套利、在电网侧探索试行容量电价、在发电侧推动建立灵活电源补偿机制等模式的实践逐渐增多。”
据了解,峰谷电价差在东部地区,主要是北京、上海、江苏、广东等峰谷电价差大的地方开展储能,拥有较大的套利空间。
比如,协鑫集成首个1.5MW/12MWh的电力需求侧储能系统解决方案即位于江苏,是将铅酸蓄电池和超级电容器合二为一。“该系统每天完成一个充放电循环,即完成在电网谷时段充电,在电力处于峰时段放电,从而达到削峰填谷的目的,提升电力系统运行经济性和稳定性。”协鑫集成储能系统事业部副总裁郝三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在新能源发电领域配套建设储能电站,则很好解决了新能源消纳难题。
“猛狮科技在陕西省定边县投资建设的500MWh储能电站,当地每天上午10点至下午2点限制光伏发电上网,而通过猛狮的储能电站,这一时间段的光伏发电可以直接储存在储能电站中,等到下午3点之后再将电力上网,实现了错峰上网、减少资源浪费、降低光伏电站业主损失、平抑电网波动,一举多得。”猛狮科技深圳清洁电力总经理王堉告诉记者。
据了解,上述项目,储能企业不仅是作为投资方投资建设储能电站,同时还负责电站的整体运营,“通过做示范,来积累运行数据和经验,使商业模式可复制。”
尽管当下储能成本高、经济性差,但王堉认为,随着电池成本的不断下降,明后年储能或将迎来临界点。“现在储能电站盈利性不明显,融资也比较难,但两三年内或有极大改观。”张静也持类似观点。
期待相关政策出台
目前我国储能产业快速发展,且不少政府文件多次强调储能产业的重要性,但是“目前储能的支持政策、市场机制尚未建立,存在商业化示范不足等问题。”在中国能源研究会常务副理事长史玉波看来。
史玉波的观点很具代表性。采访中,不少储能企业希望国家能够在储能政策、市场机制上进一步明确,而非直接采取补贴的形式。
“补贴会导致企业一窝蜂投建,扰乱市场发展的同时,也不利于产业的长远发展。储能产业通过自身技术进步、成本下降,以及政策和市场化可以得到更好发展。”采访中记者了解到。
“关于补贴,我们认为,近期可能不会有补贴,一方面,国家对产业技术的补贴是要经过深思熟虑,而企业更多的诉求是市场机制,还原储能的商品价值。”张静也这样认为。
为此,史玉波建议,“建立储能与电网、储能与可再生能源发电等衔接机制,推进储能设施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建立适宜储能发展的电价机制。通过完善两部制电价体现储能电价的电量效益和系统效益,进一步完善用户侧峰谷电价的定价机制,鼓励储能业主单位通过电量转移和用户侧峰谷价差实现套利。”
据修炳林透露,《关于促进储能技术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完成意见征求阶段,目前正在进行修改完善,并争取尽快发布。“该《指导意见》将在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指导技术研发示范,推动商业模式建立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同时,我们将持续推动配套政策的出台,开展试点示范,完善标准化体系,建立行业信息平台等相关工作。”
标准体系有待完善
任何一个行业的发展,离不开标准的建设,储能行业亦是如此。
针对目前储能行业缺乏可靠性、安全性的评价手段,中国工程院院士杨裕生建议,由政府领导建立蓄电池安全评价体系。“蓄电站有大量的能量,其是否安全不能含糊地定性评价了事,应该定量分析事故概率。”
在俞振华看来,标准缺失将带来一系列成本,“增加了用户的沟通成本、专家论证成本,延长项目开发周期,这些都是项目的隐性成本,影响产业发展速度。”
据记者了解,早在两三年前,储能行业的标准工作已由相关机构牵头准备。
“不过,标准真正落地取决于产业需求,对商业化的产业而言,标准能起到支撑作用,但如果产业不具备商业化,标准最多也就是术语规范。从去年开始,随着储能商业项目的出现,标准才开始与产业对接。”俞振华表示,“标准出台的时间,主要看储能产业发展的速度,同时标准能够解决产业发展中的痛点。”
另悉,最近由全国电力储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制定的《关于锂离子电池储能的强制性标准征集意见稿》已完成送审稿,近期或将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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