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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回收国家监管是关键

   2016-09-14 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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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为了促进环境保护,国家大力扶持新能源汽车市场,其销量也在与日俱增,但新能源汽车如何真的做到无害于环境还值得深思。近日,在

为了促进环境保护,国家大力扶持新能源汽车市场,其销量也在与日俱增,但新能源汽车如何真的做到无害于环境还值得深思。近日,在《中国汽车技术发展报告2016》的发布会上,业内专家着重探讨了目前动力电池回收利用所面临的问题。

首先阻碍企业主动回收动力电池的关键在于无利可图或只有微利可图。专家表示,回收处理1吨废旧电池的花费约5575元;回收处理1吨废旧三元电池的收益为5900元;回收处理1吨废旧LFP电池的收益为4000元;三元电池回收,可实现预期经济效益,LEP电池回收则须通过提高回收处理效率以期实现经济效益平衡。

而在政策方面动力电池回收也一直缺乏监管,各方面对相关政策的执行不乐观。

对此,结合国外相关经验以及综合我国国情,专家建议国家相关部门可以在回收动力电池的工作上指定动力电池编码强制标准,将可追溯系统与新能源汽车产品公告管理挂钩,且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并行,甚至可以与车辆公告和电池目录挂钩,按照电池套数、容量等方式进行补贴、税收优惠,以此保证回收再利用企业的经济性,同时,也可以针对消费者实施押金和奖励并行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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