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布了《关于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试点示范项目》的公示,公示了21家申报单位申报的18个试点示范项目。为便于社会监督,在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接受社会各界对于拟公示项目提出的异议和举报,并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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