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可再生能源制氢基地
■创建世界级氢能应用示范城市
■先行先试,推动制氢、储氢、加氢站、氢能应用等标准制定
近日,《河北省推进氢能产业发展实施意见》正式印发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以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和全球能源互联网张家口创新示范区为载体,建设张家口可再生能源制氢基地;创建张家口世界级氢能应用示范城市;支持张家口、保定、邯郸开展先行先试,推动制氢、储氢、加氢站、氢能应用等标准制定。
《意见》中的主要任务包括,围绕制氢、储运加、燃料电池、应用示范和产业集聚发展、创新体系建设、标准体系建设等七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推动氢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为我省能源转型提供新的增长极。
其中,在着力突破制氢新技术、着力打造氢能应用示范,以及引领氢能行业标准制定方面,对我市提出明确要求。以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和全球能源互联网张家口创新示范区为载体,建设张家口可再生能源制氢基地。重点研发可再生能源发电与电解水制氢一体化技术,突破适应可再生能源高效低成本电解水制氢技术。加快推进河北建投风电制氢和风光耦合制氢、海玻尔风电制氢、中智天工风电制氢一体化等项目建设,支持发展微电网和制氢工厂共建,拓展张家口四方协作机制,有效降低制氢成本。支持唐山、邯郸等地钢铁、化工等企业重点研发利用工业尾气高效低成本制氢、深冷储氢、用氢及纯化技术。创建张家口世界级氢能应用示范城市。借助2022年冬奥会举办和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的重大机遇,以及张家口被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科技部授予“促进中国燃料电池汽车商业化发展项目示范城市”的良好契机,以服务冬奥会为主线,实施“三个一批”行动;到2022年,在城市公交、物流、旅游及奥运专线等领域规模化商业运行一批;在大型应急电源、通信基站、分布式热电联供、微电网、多能互补等领域重点示范一批;在公务用车、环卫车等领域创新发展一批。形成多点开花、特色鲜明的氢能应用新格局。支持张家口、保定、邯郸开展先行先试,推动制氢、储氢、加氢站、氢能应用等标准制定。成立氢能产业协会,鼓励引导省内优势企业主导或参与氢能领域相关标准制定,协调推动行业企业互利合作。支持邯郸718所、张家口亿华通、保定长城汽车等龙头企业,建设氢能产品公共检验检测、计量测试等服务平台,开展关键技术、产品的权威检测。健全质量监管和安全监督体系,保障用氢安全。
《意见》在保障措施方面提出支持先行先试。要落实国家加快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建设的有关要求,支持张家口积极稳妥开展氢能、储能等清洁能源管理体制改革试验,探索建设支撑产业创新发展的新机制、新政策,率先制定有利于氢能产业发展的管理办法和标准体系。按照(冀发改产业〔2019〕788号)规定,风力发电配套制氢项目可不进化工园区。加氢站建设,应执行《加氢站技术规范(GB50516)》和《加氢站安全技术规范(GB/T34584)》等国家标准的有关要求。加氢站建设项目的审批流程,可参照张家口市试点办法执行。(武雅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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