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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将落实动力电池回收财税优惠政策

   2019-09-04 工业和信息化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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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日工信部回复全国人大代表关于支持动力电池回收和梯次利用加快发展的建议。工信部表示,目前,汽车生产企业积极履行回收主体责

近日工信部回复全国人大代表关于支持动力电池回收和梯次利用加快发展的建议。工信部表示,目前,汽车生产企业积极履行回收主体责任,已建设回收服务网点4145个。

工信部组织建设了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责任可究的溯源管理机制。目前,已有538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完成国家平台注册,累计上传溯源信息约210万余条,有效发挥了全生命周期监督作用。

下一步工信部将完善配套政策措施;推进产业链耦合发展;加快标准体系建设。

易家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动力电池回收和梯次利用加快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累计产量超过300万辆,动力蓄电池配套量也逐年攀升。随着动力蓄电池逐步退役,预计到2020年累计退役量将超过25GWh。这些电池退役后,如处置不当,随意丢弃,不仅会给社会带来环境影响和安全隐患,而且也会造成资源浪费。做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有利于保护环境和社会安全,有利于实现资源循环利用,对于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已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制度顶层设计。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突出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围绕动力蓄电池设计、生产、销售、运输、回收利用及无害化处置等环节构建回收利用体系。目前,汽车生产企业积极履行回收主体责任,已建设回收服务网点4145个。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及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发布第一批符合规范条件的企业名单,引导行业规范发展。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电动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技术政策(2015年版)》,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给予技术指导。

(二)积极开展试点示范。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并确定在京津冀、上海、广东、湖南等17个地区及中国铁塔公司开展试点,支持了一批重点回收利用项目建设。中国铁塔公司2018年全面停止采购铅酸电池,已在全国31个省市约25万基站应用梯次利用电池3GWh,并与汽车生产企业合作建立起退役电池回收主渠道。发展改革委指导深圳开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监管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推进资源循环利用基地建设。

(三)全面实施溯源管理。2018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明确了溯源信息的采集要求,对各环节企业主体履行回收利用溯源责任作出详细规定。组织建设了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节点可控、责任可究的溯源管理机制。目前,已有538家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完成国家平台注册,累计上传溯源信息约210万余条,有效发挥了全生命周期监督作用。

(四)加快行业技术升级。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编制了汽车行业“十三五”标准体系,加快推动亟需标准的制定工作。在已完成的产品规格尺寸、编码规则、拆解规范及余能检测等4项回收利用相关标准的基础上,加快梯次利用要求、拆卸要求、材料回收要求、包装运输规范等相关标准的研究和制定。中国通信企业协会等行业组织发布了梯次电池组技术要求和检验方法、管理系统(BMS)要求及企业管理规范等13项团体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支持国联动力电池研究院组建了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指导建立了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建立了产学研协同攻关机制。

二、下一步工作考虑

我们赞同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电池回收利用支持及管理、建立全生命周期生态体系及完善技术标准等建议,我们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考虑到当前动力蓄电池退役量少、回收利用成本高、企业经济动力不足等问题,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利用已有节能环保、绿色制造等专项资金渠道支持骨干企业发展。以市场化为主导,鼓励探索动力蓄电池残值交易等市场化模式,不断降低回收利用成本,实现可持续发展。同时,加快修订《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研究制定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管理制度,引导行业规范发展。

二是推进产业链耦合发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涉及产业链多个环节,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通过试点示范,推动区域加强协作,实现各环节信息共享,构建良性发展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联盟等平台作用,继续加快国家动力电池创新中心建设,紧密连接上下游产业链,搭建促进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与回收处理的平台,共同推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

三是加快标准体系建设。加快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有关国家、行业、地方及团体等亟需标准研制进度,协调全国汽标委加快梯次利用要求、电池拆卸、包装运输、材料回收4项国标发布进程,以及放电规范、梯次利用产品标识、单体拆解规范等国家、行业标准的研制工作,发挥标准的技术引领作用。

感谢您对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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