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技术的升级本质上是全球性的挑战。能源的供需在国际市场中进行,每个国家都会超过其环境成本地过度消耗能源和排放。然而人们仅仅想从建立规定来让大家更好地使用能源可能会在两个方面失败:首先,许多国家,例如美国和大型新兴市场国家,并不愿意在这方面受到限制,他们不愿意去推行这类政策;第二,在技术革新和技术转化应用均尚属薄弱时,一个国家假如只重视能源而不重视经济发展的话会让自身利益受损。在21世纪,要在能源的可持续提供方面取得进步需要国家政策的支持,这些政策势必要考虑在国际经济决策中部分的去中心化和高度自利的性质。
任何可持续能源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在能源需求增长条件下减少碳排放。从这一前提出发——如果不考虑燃料来源和技术引进——在政策层面上要考虑以下几个基本问题:
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经济增长势必导致能源消耗的增长,而且能源需求的持续增长也主要来源于这些国家。
对于发展中国家能源增长的限制并不会使得能源需求降低,而且往往只有通过严厉的措施才能生效。然而真正具有进步性的举措是使得能源使用效率有所提升,这可以通过合理的能源定价来反映真实的成本,并降低其碳排放。
技术创新是降低排放的关键。商家和住户都会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来决定使用何种新能源。由于国际间的不平等,一些国家会搭上那些推行更加负责任能源政策国家的便车。从现实来看,未来能源安全的重任还是会落在在一些政府(和他们社会)的肩上。因为这些国家在发展新技术的转型时期更愿意承担更重的成本和大幅的调整。
我们认为德国特别适合去承担这样的领导角色。德国已经通过其国内政策和外交智慧在环境和能源可持续发展议题中展露头角。另外德国还将在2007年上半年担任八国集团主席国和欧盟的轮值主席国。德国要想成为真正的领导,关键是要在能源谈判中获得突破性的进展,对新能源研发做出贡献,因为其贡献不及美国和其他一些发展中国家(最初的时候更少),而且要使更多此类项目成型。有些国家会在表面上谴责“贡献”的不公平,而另一些会无视降低环境破坏的公共性质,因为环境好了,任何人都能够从中获益。这些国家还会抱怨应需要一个多边适用的规则(诸如“京都议定书”)来调节。只要在持续改善全球景况及其本国中利益没有受损,作为这方面老大的德国可以完全无视上述这些抱怨。
德国首先需要制定合理的价格。收取消费者合理的能源价格(企业或者家庭),不仅仅是为了支付开采,冶炼,生产,运输,包括生产公司的成本,当然这些中还包括公司的资本回报率——要注意到,能源消耗也会产生“外部性”,以碳排放造成的全球天气变暖为主。尽管能源市场本质上是全球现货市场,定价给终端用户的商用化石燃料价格:例如天然气,石油和煤的价格等在全球各地各不相同。发展中国家,包括能源出口国将大量的补助用于缓解国内的政治压力和公平问题。发达国家在应该向能源征收多少税的问题上也各执一词,例如美国的价格就很低。由于能源需求对于价格变化缺乏弹性,合理的定价(在美国和世界上其他一些国家大幅提价)将不会显著降低世界能源的需求,而这应该得到重视。
正确定价所带来的好处会改变不同能源(例如煤炭和石油)的使用以及生产方式。这些变化与他们在环境上的相对作用相一致。目前最好的方法是建立有显著差别的排放水平,以此来鼓励能源生产者和主要工业能源消费者来进行碳碳捕获和碳隔离。在那些负责任的发达国家中,有特别针对发电厂的税收与规范。这样可以鼓励甚至要求这些电厂必须使用新能源进行生产,这样才能符合封存的标准,然而包含这些成本的价格大体上是由消费者承担。自从中国印度大力发展发电厂建设之后,其他发展中国家也希望紧跟他们的脚步,而那些最富有的国家则希望重新分配充足的资源,这样在建设发电厂时选择最新的碳捕捉和碳隔离技术就没有价格劣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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